6.2 消防控制室
6.2.1 消防控制室 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2.2 消防控制室 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 防火阀。
6.2.3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 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2.4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 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 消防控制设备 工作
的设备用房。
6.2.5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2.5.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 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
于 2m。
6.2.5.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6.2.5.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
6.2.5.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6.2.5.5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或火灾报警控制器 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
度宜为 1.3~1. 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