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 深府办 [2006]207 号
【发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6.11.24
【实施日期】 2006.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6年 11月 24 日 深府办〔 2006〕207 号)
《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方案
为推进城市管理年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排水管理,完善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
善城市水环境,根据我市排水治污工作的实际,市政府决定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
四区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简称清源行动)。宝安、龙岗两区在有条件的城区参照执
行。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