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 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
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
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
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按市建设
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 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
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
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 (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 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 (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 100万以上 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
价在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 二级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