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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 AB航站楼部分减值资产处置项目安全协议
甲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
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以及深圳机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
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深圳机场 AB航站楼资产在处置期间的安全责任进行约定,
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甲乙双方在履行
签订的合同过程中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责任, 以资共同
遵守。
1. 航空安全
1.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指定具体的业务单位作为监管乙方航空安全的责任单位, 履行
航空安全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1.1.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告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航空安全有关法律、规
章、标准和机场管理机构航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