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
与性能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建发〔 2010〕 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设备和工艺使用管理,保障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关
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科〔 2008〕 147
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与性能认定管
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赵本坤
联系电话: 023-63672578 63672728 (F)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重庆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与性能认定管理办法 .DOC
重庆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
与性能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设备和工艺(以下统称 “建
筑节能技术 ”)使用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