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1 适用范围
1.1 本导则规定了烟花爆竹 (含烟花爆竹用烟火药、 引火线)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的程序、 内容。
1.2 本导则适用于安全评价机构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 也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自身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11号,2004
年 5月 17日)
GB10631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10632 《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