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现将《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 法》予以公布,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一九九九 年七月十二日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
安全生产,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 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 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 周围设
施的安全有重 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 包括:
(一)电 工作业;
(二)金 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 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 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 高架设作业;
(六)锅 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
(七)压 力容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