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
1. 平面布置
1) 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安全、消防措施方案及 设施平面图,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如有)
报当地消防部 门审批或备案。
2) 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 严格明确的划分。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场地临时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4 米,并保证临时
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 临时建筑
1) 正式工程内不准作 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更不许住人 )
2) 易燃易爆物品 应专库储 存,库房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 设。
3) 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 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应采用非
燃材料支搭。
4) 以上 2、3 条临建不得搭设在正式建筑内。并与正式建筑及其他 临时建筑保
持不少于 10 米的安全距离。
5) 施工材料的存放 场地、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3. 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