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
施工工程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制度(暂行)
1目的
控制工程质量反馈、处理两个环节,保证各部门信息传递通畅,实现工程质量处理及时有效。
2适用范围
楚星片区在建及已完工所有的施工工程。
3信息反馈流程
3.1 土建类:由项目使用部门填写《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单》→事业部部长→生产系统工管土建
模块现场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生产系统负责人→公司领导。
3.2 设备类:由项目使用部门填写《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单》→事业部部长→设备系统运转模块
现场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设备系统负责人→公司领导。
3.3 如原施工单位无法维修的工程,除扣除质保金外,还应承担本次维修费用
3.4 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单》后,迅速联系施工单位拿出处理措施,制定时
间节点。
3.5 项目处理完毕后,专业管理部门书面记录好工程质量信息发生及恢复情况。
3.6 维修后的项目由项目使用部门在《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单》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