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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既有建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履行辖区内既有建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职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
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
法》、《关于转发瑶海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
知》( 瑶政〔〕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管范围
辖区内既有建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
二、监管的程序和内容
(一)监管程序
.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 M以下的既有
建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街镇、开发区监管,并建立监管台账。
.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平方 M以上的既有建
筑二次装修工程由属地街镇、开发区督促建设单位提交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