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
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工业技术政
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等国家技术政
策、质量标准及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煤
矿生产建设服务,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是对煤矿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计划、组
织、指挥、协调与控制,是和煤矿生产密切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
称。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
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第二节 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加强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以总工
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成立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矿长任主任委
员,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委员,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为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