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法规名称】石家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石政发〔 2010〕24号
【实施时间】 2010-5-1
【失效时间】 2015-4-30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建收费管理工作, 从严控制城建收费项目减免审批事
项,经市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城建收费减免政策范围
凡在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的部门和单位, 应按规定缴纳有
关城建收费。为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
策,对以下建设项目给予城建收费减免政策。
(一)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建设项目, 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