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阳吊顶装饰工程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其丽阳社区
A 地块 1#~4#楼楼层公共走道吊顶进行装修。为确保工程如期竣
工、依照《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
体情况,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书,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同安街办丽阳社区安置房建设工程 A地块
2)工程地址 :龙 泉 驿 区 同 安街办同福社区 8组
3 )施工内容 :
标准层 3~32层公共走道和电梯前室采用石膏板,要求吊顶成
型后净高 2300mm;底层电梯前室采用石膏板,要求吊顶成型后净
高 3300mm;一、二层商铺公共走道采用石膏板,要求吊顶成型后
下口高于梁下口 50mm。
4)材料要求 :
轻钢龙骨分 U形和 T形龙骨两种,采用 3.2 的烤漆龙骨,吊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