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单位地址: 天津市 **路*
号
电话: 8322890* 传真: 8322890* 报告日期: 2011年 7月 29
日
【填写依据】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4.0.12条中对“抽检数量”和“检验方法 ”的规定如下: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 70-2009)
9.0.2有如下规定:
1应采用立方体试件,每组试件应为 3个。
2至 4略
5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标准养护龄期应为 28d,也可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增加 7d
或 14d。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2-2008)第 14.5.3条对“检查数量”作了
如下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 50m3砌体中,作 1组(6块),不
足 50m3按 1组计。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2-2008)第
9.6.2条作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