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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 体 工 程 作 业 指 导 书
一、编制依据: cA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
三、原材料质量
1、工程所使用的砖、砌块、水泥、砂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
场同时,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I
2、细骨料:
1)砌体砌筑砂浆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级配等试验,有能保证
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合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特细砂及海砂。 对进场
使用的砂料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2)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3、水泥:砌筑砂浆采用的水泥应按品种, 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
当遇水泥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