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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主体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砌体工程
一、施工准备
1、材料要求
1.1、所用的材料应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1.2、应有试验室出具的砌筑砂浆配合比。
1.3、砌块进场后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 2米,加气块应防止雨淋。
1.4、在施工前应进行排块设计,制定皮数杆、标明块层、灰缝、窗台、洞口、过梁等的
高度和位置。
2、图纸及规范要求
2.1、2.4 米以上一层至二十五层的非承重的外围护墙、分户墙为 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墙,局部内隔墙为 10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砌块的干密度为 600kg/m3 ,强度级别不小
于 A3.5,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构造和技术要求详见 05YJ3-4《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2.4
米以下除标注外,内隔墙为 180mm厚蒸压灰砂多孔砖,有关蒸压灰砂多孔砖的构造及具体
施工要求,详见 04J101《砖墙建筑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