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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发奖金发放制度
第一条 为调动硬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硬件的开发质量和开发效
率,促进研发人员深入市场, 及时跟踪产品的销售情况, 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硬件项目开发的人员。
第三条 根据《研发中心硬件开发过程规范》 的要求立项的项目, 在项目完成,
《项目结项申请书》 通过批准后,参与项目的研发人员可在此项目的产
品产生销售时,通过提成方式获得项目奖金。
第四条 项目奖金的发放额度在项目结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所研发的产
品销售毛利的 10%,不低于产品销售毛利的 5%,具体额度由研发中心
硬件经理、营销中心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协商,总经理最终确定。
第五条 当发生大市场变化,需要重新确定奖金发放额度时,可由营销中心经
理提出,经过研发中心硬件经理、营销中心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重
新协商后,总经理最终确定。
第六条 奖金的发放时限为从项目的计划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