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经费管理水平,维护学院和全体学生的利益,
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
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的管理体制;设两名经费管
理人员,一名负责发票保存和记账,即“会计”;另一名负责资金的
管理,即“出纳”。
二、学院的所有支出先由部门做计划,经学院负责的老师批准
后方可执行;
三、市内采购须二人以上前往,一般应乘公共汽车。采购物资
10公斤以上或体积较大时,可以乘坐出租车或雇用其它交通工具;
四、对于所有的支出,原则上需要开具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不
能开具的,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开具可以证明实际支出的支出凭证;
发票经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后,方可找相关经费管理人员报销。
五、购进的物资须经使用人验收并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入册,
需国资处验收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每笔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