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井(工作坑)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 -10
工程
名称
分
部名称
分项
名称
交
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
人
交
底 人 职
务
交底内容 :
1.
竖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严禁攀登支撑等上下。
2.
竖井壁在隧(管)道穿过的部位宜施作封门。封门应采取
易于拆除的结构。
3.
竖井临近建(构)筑物时,应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验
算,并按要求进行加固。
4.
竖井应位于便于设备、材料和渣上运输的地方,竖井范围
内不得有架空线路和各种管线穿越。
5.
施作竖井封门上的马头门结构时,在其拱脚处应加大结构
尺寸,并采取锚杆等防上沉降的措施。
6.
竖井距铁路和道路、公路路基的距离,应根据路基的安全
坡度确定,并应遵守管理单位的规定。
7.
竖井井壁结构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外缘的距离不宜
小于
2m,与运输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 3m。
8.
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