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 [2007]39 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
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O七年四月十八日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
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
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
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
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