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空调机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材
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样本和说明书
的基本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 能够完成空气运输、 混合、加热、冷却、
去湿、过滤、消声、热回收等一种或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
冷媒为盐水、乙二醇和直接蒸发盘管以及采用电加热的机组,可参照适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的空调机(器) 、风机盘管机组、暖风机等。
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红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本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
是不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36-2000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