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2010-1 版)
(一)公开招标
1. 交易受理
招标人(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通过招投标管理
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资
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并将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见建表一)及招标文件送中心建交科( 2)。
特别提示: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 须递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建表二)。
2. 发布公告
建交科( 2)核对系统电子公告与纸质招标公告内容,若核
对未通过的, 向招标人即时反馈。 核对无误报送建交科科长签字
后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后的公告由招标人在“ 3.受理报
名”流程领取《投标报名表》时一并获取。
特别提示:
(1)建交科( 2)在受理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公
告核对上午通过的, 当日下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