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
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电气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一
人为监护。
3、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4、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经 “停电—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
地—挂警示牌 ”后,方可工作。
5、线路停电时,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做好相应
记录,挂好安全警示牌。操作时严禁交接班。
6、线路送电前,确认线路、设备无误后,先合隔离开关,
后合负荷开关。
7、配电室的系统合闸,按先进线后馈线,电源侧依次向负
荷侧合闸的原则进行。配电室的分闸(停电)操作与合闸正好相
反。
8、母线联络开关操作前,应确认电源相序。操作时不得带
负荷。
9、从事其它电气工作,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0、分合高压线路开关。必须使用绝缘棒,穿戴高压绝缘胶
鞋和手套。雨天绝缘棒上要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