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第 155号公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
作环境公约》的决定
(2006年 10月 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 1981
年 6 月 22日第 6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 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
环境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 1981年《职业
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第 155号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
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三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六十七届会议并经决定采纳本届
会议议程第六项关于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的某些提议,并经确定这些提
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形式,于一九八一年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