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 2008? 67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 ,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
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
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
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
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
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
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
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
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人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