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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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验收规范( XG-14-2005)
1 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的各项装饰物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预防和控制建筑装饰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
染,方便采购和验证,特制定本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2.1 民用建筑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统称。
民用建筑工程依据室内环境的不同,划分为两类:
2.1.1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
2.1.2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
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2 民用建筑装饰工程中含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材料有:
2.2.1 建筑主体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
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
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