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更好的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保护广大师生的隐私权,
提高监控系统的有效利用率, 降低公共资源的损耗, 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规定,进一步规范视频监控录像的管理使用 审批流程,特制订如
下规定:
一、公安处视频监控系统旨在切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及
生活秩序,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视频监控录像为专属内部
使用文件,任何人不得无故私自查询或下载。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用途为校内发生刑事、 治安案件后的线
索排查及视频证据保全, 此工作由公安处治安科自主进行, 个别情况
下需被害人配合查询录像的,需经科长批准方可进行。
三、因当事人遗失、 遗落或保管不善等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物品遗
失或者属民事纠纷范畴的事件, 本视频监控系统无查询义务, 不提供
查询服务。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查询的,需通过主管副处长审批。
四、当事人受到不法侵权但本人无过错, 或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