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制度
1、目的
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优劣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从源头上作好质量控制
工作,明确工程参建方在工程设备 /材料 /构配件 /试品 /试件(简称工程材料) 检
验方面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呼伦贝尔市谢尔塔拉园区 220kV输变电工程。
3、职责
3.1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审批承包单位采购主要工程设备、 材料供货商名单,
并监督工程材料检验的管理工作。
3.2 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设备、工程材料进
行进检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3 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采购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并监督、
检查承包单位对工程材料的检验, 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材料不得
在工程中使用。
4、内容
4.1 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材料采购前, 应将采购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