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预算管理制度,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安排,灵活运用
资金,以提高资金利润率。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据称资金,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为
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 预计资金仅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应在全年整体预算的基础上, 于每月 25日前合理预计下月本部门
资金的收付情况,编制资金来源运用表,连同队列资料一并报部门负责
人。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汇总。
第四条 资金收入
1. 销售收入
各下属单位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金数
额编列。
2. 劳务收入
各下属单位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
计可收(兑)现金数额编列。
3. 退税收入
1)退税部门虽非实际退税,但因能抵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