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指挥信号、司索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
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特设发 [2002]116 号文件精
神,特制定适用于起重指挥信号和司索人员的培训考核大纲。目的是通过对起重指挥信号和司索人员进行
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起重指挥信号和司索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使作业人员能够独立正
确操作进行指挥和操作,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
本大纲是职工上岗任职资格的培训和考核依据。通过培训考核,使学员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司索技
能,安全、准确、及时地完成指挥信号、 司索作业任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于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 18周岁;(女年满 55周岁、男年满 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专业技
术考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