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通知
穗建办 [1992]003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广州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制定的《广州市建设工程
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
建设工程的档案、材料,只要符合《办法》的要求,各级验收委员会应予验收。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元月二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在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收集齐全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整理工作包括组
成案卷和编目两个过程。移交工作包括对立卷编目工作的审核和办理交接手续两项内容。
一、组卷工作
(一)组卷的一般原则
组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由文件材料
的主要形成单位负责立卷,组成的案卷要便于利用和保管。
(二)组卷的步骤和方法
1.归类、初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