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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建字 [2011] 号
关于转发省建管局 《关于印发 <山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
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镇建办、工业园区,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
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
行,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请于 6 月 10 日前将企业领导轮流值班计
划上报区住建局安监站备案。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鲁建管发, 2011? 1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
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
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