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 2015〕42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5-03-30 点击:758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
项目考评暂行办法 >的通知》(闽建 [2015]3 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关于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 (闽建建 [2015]15 号 )转
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考评办法》,掌握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
报、考核、推荐和考评工作要求。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可由施工单位按《考评办法》规定,在开工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