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
(1)隔离层的材料,其材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认定,进场后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方
可使用。
(2)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沥青类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以水泥类材料作为防水隔离
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
卷材性能配套的材料或采用同类涂料的冷底子油。
(3)当采用掺有防水剂的水泥类找平层作为防水隔离层时。其掺量和强度等级(或配
合比)应复合设计要求。
(4)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
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 200~300mm 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阴阳角和
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5)防水材料铺设后,必须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应为 20~30mm,24h 内无渗漏为合格,
并做记录。
(6)屋面隔离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