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
GA 180—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8—06—10批准 1998— 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轻便消防水龙的结构特点和技术特性, 参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 并在此基
础上进行技术分析和经过验证试验后形成的。
本标准为轻便消防水龙产品的研究开发、 推广应用以及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全国统一的
技术依据和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轻便消防水龙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北京泰克新利汽车用品有限责任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万明、迟立发、艾红新、王舒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便消防水龙的产品型号、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
运输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轻便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