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 1 部分:通则
1 范围
1.0.1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
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
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 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
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 8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