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培训
管理制度
2016-05-25 发布 发布之日实施
0
培训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各专业运行人员培训项目及相应的奖励与考核。
目的
为了提高运行部各专业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大运行培训管理
力度,以保证我公司发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指标的顺利完场,
特颁布《运行部培训管理制度》 。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
1.运行部各专业根据现场运行系统、 机组设备的实际状况、 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及公司发
展的需要,制定月培训计划。
2.各专业培训计划每月 1日前上报至运行部培训专工,汇总后发布。
二、培训项目及要求
1.岗位培训
1.1. 岗前培训:新入职中柬籍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值(班组)组织的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转岗培训:转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运行部组织转岗培训, 考试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