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确认书
本文件签署方确认下列送达地址:
当事方 姓名或名称 送达地址信息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方式:
本文件签署方确认:
1、上述所列的本单位 /本人地址作为《 合同》(编
号: )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诉讼 /仲裁法律
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确认书所称诉讼 /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 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
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
3、上述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 (或仲裁)、二审、再审、
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 因签署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正确、
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 无人签收、拒绝签收等原因, 导致诉讼仲裁文书
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 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直接送达
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