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备工程合同
委托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协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议定如
下条款,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2、
3、
4、
5、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日预付工程总额 30%,即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进场付总额 30%,即人民币(大写) 元,¥
3、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元,¥
4、
5、
第三条:工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完工,如有天气变化或
特别情况如(工程图变动、工程障碍、工程量加大等)委托与加工方
双方协商工程日期自然推迟。
第四条: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
协商解决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子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