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市政发 [2008]16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已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八年八月四日
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工作,切实
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以下简称被拆迁人) 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
发( 2004 )28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因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农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