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
土地收购补偿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 (试行 )》的通知
郑政〔 2008〕19号 二○○八年六月五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
现将《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 (试行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办法 (试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完善国有土地收购补偿制度 ,有效盘活国有土地
资产 ,维护国家和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7〕277号 )和《郑州
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市政府令第 100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 (不含上街区 )国有土地的收购补偿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