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至安化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二工区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常安高速第二合同二工区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 O一 O年三月十一日
一、总 则
1、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
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
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
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施 )。
3、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
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
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