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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提高工程运行效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及《重庆市城乡饮水安全项
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及以上政府投资补助的所有
新建、扩建、改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利用其它资金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范围应与市级下达的年度
投资计划和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一致; 验收时间以批准的建设工期
为准。
第二章 验收依据
第四条 验收规程规范及标准
(一)规程规范及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重庆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
集》、《重庆市乡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DB50/T30—2000)》、
《重庆市村镇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