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2016 修订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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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2008年 9月 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
过 2016年 7月 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三章 评标专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
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