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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
卖管理办法 (试行 )》的意见
【法规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渝水河 [2007]17 号
【发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07.04.10
【实施日期】 2007.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管理办法(试行)》的意
见
(渝水河〔 2007〕17 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河道管理站:
2006 年 12月 1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拍卖管理办
法(试行)》(渝府发〔 2006〕154 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辖区范围内以拍卖
方式出让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采砂许可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面贯彻实施好《办
法》,我局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