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钻(挖)孔灌注桩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采用钻机机械成孔和人孔开挖成孔的灌注桩施工。
8.1.2 灌注桩施工前应具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况复杂地区
的大直径嵌岩桩,宜有每桩一孔的钻深资料。
8.1.3 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对工程地质、水文
地质或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的钻孔灌注桩,宜在施工前进行工艺试桩,获得相
应的工艺参数后再正式施工。
8.1.4 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应制订环境保护的方案,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应
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8.1.5 临近堤防及其他水利、防洪设施进行灌注桩施工时,应符合相关部门
的有关规定。
8.1.6 施工至一定深度但暂时不进行作业的桩孔,应对其进行遮掩防护,防
止人员或物件坠入孔内。
8.2 钻孔灌注桩
8.2.1 桩位位于旱地时,可在原地适当平整并填土压实形成工作平台;位于
浅水区时,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