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钻井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使工程顺利
进行,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钻井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址:
1.3 工程期限:自 2014年 11月 7日起至 2014年 11月 12日止。在钻井工程施
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方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被迫停工;
1.3.2 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1.4 工程造价:预计井深 100米,综合单价为每米 400元,暂定总造价为肆万元
整 (大写),40000 元(小写);实际成井深度与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