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推行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采取"三级书记"负总责等5项措施推动改革,改革基本程序包括确定工程范围、相关信息公示、核发相关权属证件等6项。通过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主体,落实了管理责任,明晰了运行机制,建立了工程建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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