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
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
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
和整改工作负责, 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
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 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