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初期支护一般规定
1.初期支护应配合开挖作业及时进行,确保围岩稳定及施工安全;
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围栏。
2.当掌子面自稳能力差时,应采取增加辅助工程措施或改变开挖
方法等措施。
3.软弱围岩地段施工应坚持“先支护(强支护) 、后开挖(短进
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
Ⅳ~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应保证尽早封闭成环。
4.隧道支护宜根据现场监控量测结果,分析施工中的各种信息,
及时调整支护措施和支护参数。
5.施工中应做好地质描述、 超前地质预报,根据围岩条件的变化,
因地制宜,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6.在浅埋、严重偏压、自稳性差的地段以及大面积淋水或涌水地
段施工时,应按设计采用稳定地层和处理涌水的辅助工程措施。 稳定
地层措施主要包括:超前锚杆支护、超前小导管预注浆支护、超前管
棚支护、超前预注浆、地面砂浆锚杆、地